(1)健全村级自治组织。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级自治组织,依法推选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环境卫生等下属委员会成员,推选完成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以及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负责人。总计组建成701个村务监督委员会、70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701个治安保卫委员会、701个公共卫生委员会,选出村民小组长8805人、村民代表25995人。
(2)规范议事协商制度。针对“两项改革”后,村级各类资盘活、发展任务更重、可议事项增多的实际情况,推动建立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群众议事协商制度机制规范,丰富协商议事形式,切实把“话筒”交给群众,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目前全市703个村全覆盖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民公约、红白理事会制度等规范。
(3)提升村级队伍能力。市县乡三级联动分层实施,推动村“两委”班子成员全覆盖培训,帮助提升抓发展、服务、治理能力,目前,已累计培训5100余人次。打通专职村干部职业上升通道,出台村干部薪酬提标政策文件,进一步稳定基层干部队伍,激发工作活力。引导规范组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村级社会组织16个,支持多方主体参与基层群众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