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莫冠婷) 今年以来,广东省民政系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涉民政工作,进一步提升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交出一份暖心的民生答卷。
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于3月10日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四类地区制定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与2020年相比,2021年以3.5%的增幅提高四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补差水平最低标准。全省各市均已按新标准发放补贴,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09元、276元提高到631元、286元。目前,已有143.4万名低保对象按新标准领取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