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疫情期间律师的阅卷权利,河东区检察院运用网上阅卷、异地阅卷等信息化手段,确保律师及时、便捷地行使阅卷权利。
日前,河东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一审公诉案件,辩护律师从吉林省返津后居家隔离,无法到检察院提交委托手续并阅卷。接到律师的求助电话后,该院综合业务部征得案件承办检察官同意,建议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提出网上阅卷申请。随后,工作人员及时审核律师申请,利用检察业务网上阅卷功能,将该案案卷通过网络推送给律师,使其能第一时间查看卷宗材料,切实保障律师阅卷权。
与此同时,异地阅卷的新做法也为代理外地案件的执业律师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阅卷体验。一名在河东区执业的律师代理了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检察院受理的案件,因疫情防控、路途遥远等原因,该律师询问河东区检察院能否协助其开展异地阅卷。在收到该律师的诉求后,综合业务部及时与兴文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取得联系,协调该院通过异地阅卷功能,将案卷进行网上推送,在通过本地系统接收并审核律师相关手续后,及时将电子卷宗刻录光盘提供给律师,避免律师往来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