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公传发〔2021〕308号)要求,现对拟申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采取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厅法制总队反映,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一般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有关问题省公安将及时进行核实,接受电话和来访反映问题的时间为每天8时至18时。
联 系 人:郝 贝 张军锋
联系电话:029-86165716 86165378 (传真)
拟申报全国示范单位公示名单
(一)全国市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安康市公安局
(二)全国县区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渭南市韩城市公安局
延安市吴起县公安局
(三)全国示范科所队:
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照金派出所
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枣园派出所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席王派出所
咸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汉中市西乡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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