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碧琼: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关于通报我部评审中专家违规问题的函》,你于2022年1月12日参加玻璃晾衣房项目评审期间,上交一部手机,私自携带另一部手机进入评审室,且于14时19分50秒至14时20分09秒接听电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严肃评标工作纪律,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按照《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动态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评标区使用通讯工具的,由省级行政监督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暂停你在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抽取资格两年(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