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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民电〔2022〕64号

2022-07-22 来源:吉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省本级社会组织,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切实做好2022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工作,依据国家和省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要求,参照《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2〕138号),省民政厅制定了《2022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请在吉林省民政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网址:http://mzt.jl.gov.cn/xxgk_2643/tzgg),现予印发。

  2022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重点资助全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请各地民政部门和省本级社会组织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地方民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省民政厅将适时开展抽查检查。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项目管理制度,统筹疫情防控与项目实施,规范、高效、稳妥、透明执行项目,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翟洪艳

  电话:0431-89152036

  邮箱:471870251@qq.com

  

   吉林省民政厅

  2022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mzt.jl.gov.cn/mztyw_74291/shzzgl/fgwj/202205/t20220531_8463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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