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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承建单位公示的公告

2023-09-1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做好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经符合申报条件的医院主动申请和专家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拟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承建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0471—6659280   
电子邮箱:shcnmg@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联系电话:0471—6944579    
电子邮箱:ghxxc_wjw@nmww.gov.cn

  

  内蒙古自治区疾控局:
联系电话:0471—6946005    
电子邮箱:99808557@qq.com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内蒙古自治区疾控局
2023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fgw.nmg.gov.cn/xxgk/zxzx/tzgg/202309/t20230915_2380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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