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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承建单位的公示

2023-09-26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做好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自愿申报,并邀请全省医疗卫生领域专家,对提出申报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结合我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实际,拟推荐青海省人民医院作为承建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9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反映。

  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 0971-6334119

  省卫生健康委 0971-8211362

  省疾控局 0971-8270098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3年9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fgw.qinghai.gov.cn/xwzx/tzgg/202309/t20230925_85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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