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通讯网!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法纪通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邀请参加《关于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研究》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2023-11-04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要求,我委决定开展《关于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研究》竞争性比选工作。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背景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调研时指出,重庆要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2年12月,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中国先行区”。2023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2023年8月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对表落实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提出未来5年美丽重庆建设主要目标任务。为筑牢我市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市域范例,我委拟开展《关于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研究》课题研究工作。

  二、课题研究要求

  (一)工作内容。全面调研、梳理我市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现状和政策背景;总结、提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重庆实践的经验和做法;研究提出我市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具体内涵、总体思路、目标路径、重点任务和政策保障等。

  (二)工作经费。参选单位报价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上述报价所针对的范围是课题研究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三、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承担过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构建等相关研究工作。

  (三)履约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四)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确保能持续提供较好的服务支撑。

  四、申报材料

  参与报名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需密封,首页、尾页加盖单位鲜章,在封装袋表面规范填写申报单位名称、联络人、电话)。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研究思路、研究大纲、进度安排、研究团队等内容;

  (二)意向报价;

  (三)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四)业绩证明;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

  (一)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7天内。未按期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409长江办秘书处。邮编:401121。

    联系人:涂老师,联系方式:67575169。  

   

  附件:1.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申报书

         2.比选评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fzggw.cq.gov.cn/zwxx/tzgg/202310/t20231031_1249550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