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清故意伤害一案。该案由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担任审判长,采用“七人合议庭”方式审理。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清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人民陪审员代表受邀旁听庭审活动。合议庭依法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进行有针对性讯问,实现了实质参审。
鉴于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审理工作结束后,合议庭进行认真评议,对案件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参加合议庭的四名人民陪审员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
随后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廊坊中院通报了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情况。参加庭审和旁听庭审的部分人民陪审员代表畅谈履职心得,交流工作体会,并就人民法院改进和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该院部分干警代表与人民陪审员进行互动交流,就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参审保障工作交换了意见。
马大壮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全市法院要把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推进新时代司法民主的重要举措,在开门办院中创新工作方法,务实工作举措,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庭审活动,增强人民陪审员职业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使广大人民陪审员更加主动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他强调,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其参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作用。要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特色选任和参审保障机制,为人民参与司法提供平台,架起司法与民意沟通的桥梁,通过人民陪审员更好地把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和公正良知带到庭审现场,将人民群众朴素的价值观融入审判工作,推动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广大人民陪审员要把参与审判活动所领会到的法治精神,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方法,带回到社区村镇和企业学校,通过法律宣讲和以案释法,提高身边群众的法治意识,积极参与多元解纷,大力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展现人民陪审员的良好风貌。
会上,马大壮还就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