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诉源、执源治理,防止已无清偿能力的企业案件继续进入审判、执行程序,福安市人民法院在宁德率先探索建立“立审执衔接破产”机制,由执行部门向立案、审判部门定期发送失信、限高企业预警名单及协作函,由立案、审判部门共同发力,畅通符合破产条件的涉案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渠道。
2024年3月,福安法院赛岐法庭受理某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承办法官经检索执行部门提供的预警名单发现,该公司涉及12起被执行案件,因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所涉案件的债权均未获清偿,不符合启动破产审查程序的条件,遂函复告知执行局。
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局立即动员该公司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启动“执转破”程序,并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的“执转破”申请书后,立即将该公司所涉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经审查,该公司符合破产清算条件,法院依法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案件尚未被受理的相关债权人无需经过诉讼程序,即可直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有效完成诉源、执源治理10余件。
下一步,福安法院将继续秉承能动司法理念,以“立审执衔接破产”机制为切入点,避免诉讼程序的空转和虚耗,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和执行案件增量。同时,积极对辖区涉案企业“把脉问诊”,为企业发展构筑“防火墙”,促使“僵尸企业”从闲置转变为重新流入市场的新能量,使企业获得新生。(黄健涌 吴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