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柘荣县公安局对该县第三中学老师曾冬辉在城郊乡杨家盛村冬泳基地河道救人事迹进行确认。4月30日上午,柘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陈惠勋向曾冬辉颁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对其在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及时挽救一条幼小的生命的义举,予以高度赞扬。
据悉,4月6日14时许,曾冬辉到城郊乡杨家盛村冬泳基地路口时,听到一名小男孩的呼救声,其立即扔下游泳装备赶往河边,只见1名约7岁的小男孩正在水中挣扎,已漂离岸边一段距离。曾冬辉见状,立即从岸上拿起一根雨篷杆跑到河道水泥岸边,用雨篷杆的倒钩勾住落水小男孩的衣服,将其拉回岸边,随后抱上岸。待落水小男孩恢复平静后,曾冬辉询问其家人电话,并通知其家人到场将小男孩带回。 (黄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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