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锡林郭勒盟民政局积极探索创新,聚焦困难群众需求,率先在全区实施“社会救助保险”项目,拟于7月开始在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试点推行。保障对象为十类人群,分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防返贫监测对象等七类困难群体和苏木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儿童督导员和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等三类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为近10000人购买“社会救助保险”。
“社会救助保险”范畴涵盖医疗支出型救助、意外事故型救助、风险维稳救助三方面内容,按照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殊困难三个等级分类制定理赔标准。困难对象通过现行政策救助后,其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社会救助保险赔付。“社会救助保险”作为困难群体救助政策以外的重要补充,有效解决了政策以外的疑难杂症,为困难群体提供更多、更好、更及时的救助,强化了“兜底”、“稳控”作用。
下一步,盟民政局将协调保险公司组织实施好“社会救助保险”项目,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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