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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画眉鸟,违法!

2024-12-10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捕捉画眉鸟,违法!

  法院:构成危害珍贵、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罪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黄颖娴

  自2021年2月1日起,新施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将画眉鸟、百灵等“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经批准许可,猎捕、笼养、买卖、运输都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近日,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至9月间,赵某在长汀县某工地务工期间,听到工地对面山上有画眉鸟的叫声,遂产生捕猎画眉鸟的想法。赵某先后3次携带事先购买的捕鸟设备前往工地对面山上共抓捕8只画眉鸟,并将其带到工地住处饲养。2023年12月,长汀县公安局在赵某工地住处现场查获捕鸟设备及画眉鸟8只。经鉴定,被猎捕的画眉鸟为雀形目噪鹛科,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4万元。今年3月,长汀县检察院以危害珍贵、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罪向长汀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非法猎捕画眉鸟构成犯罪

  长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审理过程中,赵某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认罪认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量刑情节以及其悔罪表现等因素,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野生动物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保护人类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非法猎捕或贩卖画眉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大家要时刻紧绷生态保护之弦,注重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共同建设我们美好和谐的家园。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pufashuofa_1203/50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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