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和《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黔财税〔2020〕3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贵州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贵州省大地公益基金会
3.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4.贵州省乡村振兴基金会
5.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慈善总会
6.剑河县慈善总会
7.铜仁市碧江区慈善联合总会
8.赫章县慈善会
9.贵州省爱之泉社会公益服务中心
10.贵州明彻助学中心
11.贵州助力翱翔助学服务中心
12.贵州省遵义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3.贵州麦田公益助学中心
14.湄潭县慈善总会
15.贵州省公安民警优抚基金会
16.贵州省师道教育基金会
国家税务总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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